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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幼儿园教师招聘20人公告
2015-06-08 15:28:40   地区:广东   浏览:0

因学前教育发展需要,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设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个职位,共招聘带班教师20名(其中应届毕业生职位2名、社会人员职位18名),统一招聘考核,录取后统筹分配至各园。

(一)应届毕业生职位

广州市萝岗区东区幼儿园(地址:萝岗区云埔五路31号,中海誉城花园小区内,下同)招聘带班教师2名。

(二)社会人员职位

1.广州开发区第一幼儿园(中心园)(地址:广州市萝岗区笃学一横路玉岩中学东侧):招聘带班教师12名;

2.广州市萝岗区东区幼儿园:招聘带班教师6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专业素质,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安心工作,服从安排。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含增城、从化)需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中规定的广州市引进人才类人口准入条件。

6.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纪律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指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1.应届毕业生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专业代码为B040102或A040105;

(2)持学前教育(或幼儿园,下同)系列教师资格证;2015届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需提供“两学”考试合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测试证书,并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2.社会人员:

此类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已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具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任教经历(截至2015年7月31日,下同),其中,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同科目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社会人员,在幼儿园任教满1年。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后出生);具有幼儿园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后出生);具有幼儿园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6月1日后出生),此类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后续考试。

(三)其他

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须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办理至少须15个工作日,建议报名者提前准备)。

以上职位录用人员试用期转正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先按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聘用。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须在入职后试用期满,根据单位中、高级岗位空缺情况和聘用条件,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予以聘用和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填报资料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6月17日至20日)自行登陆萝岗教师招聘网站(http://jszp.gzluogang .edu.cn),按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