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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徐州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人事代理人员招聘48人公告
2015-06-08 15:25: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学历、年龄、户籍要求:

本次招聘中要求学历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

(1)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年龄、年限照此方法计算);

(2)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01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5.本科学历须提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颁发的英语考试四级证书或合格成绩单,研究生学历须提供六级证书或合格成绩单。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1《2015年徐医附三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7.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我市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6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2010年以来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其他情况可能影响公开招聘的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时间:2015年6月10日8:30-6月11日17:00

应聘岗位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2015年6月12日09:00-12:00;

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6月12日14:30-16:00。

应聘者如实填写《江苏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

提供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或生源所在地户籍证明(专科毕业生提供);2.相关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出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3.本科学历须提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颁发的英语考试四级证书,研究生学历须提供六级证书;4.各种《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一寸彩色免冠同底版近照4张。6.笔试费用100元。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初审

1.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岗位表中的“其他条件”有特别要求的,考生须在“备注”字段中注明。

2、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以徐州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通知为准。

3、领取笔试准考证:按组织人事处电话通知的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临床类岗位另参加实践技能考核。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徐州医学院、徐州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和临床类岗位的实践技能考核由徐州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在徐州医学院人事处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