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尤溪人事人才网和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调动和聘用
拟选聘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公务员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工作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聘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的学历、相关证书、资格条件、相关资历必须在2015年6月22 日前取得。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学历、相关证书、资格条件、相关资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经公开报名后达不到1:3的,需由用人单位提出开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
3、分数切线:笔试分数视参加考试人员成绩总体情况确定是否划定最低分数线。如果选聘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才能聘用。
4、考试总成绩计算: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
5、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6、考生成绩查询和面试、体检、公示等后续信息,请登录尤溪人事人才网(http://www.yxrsrc.com/)或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查询、查阅。
四、选聘纪律
1、公开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报名参加公开选聘的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公开选聘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公开选聘,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未参加公开选聘程序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从事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通告由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308827
原标题: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2015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告
点击下载>>>1-2.doc
1、2015年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选聘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
2、2015年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选聘事业单位报名表
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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