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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事业单位选聘2人公告
2015-06-06 13:05:35   地区:福建   浏览:0

因工作需要, 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县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县城区管理办公室拟从县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县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22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选聘条件详见附件1《2015年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与聘用单位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2日--23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委办公室(建设大楼九层)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选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免冠正面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填写《2015年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2),报名表可到尤溪人事人才网(http://www.yxrsrc.com/)下载中心下载。

报考人员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统一笔试《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满分100分。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2015年7月1日上午(星期三)9:00-11:00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准考证领取时间:考生应于2015年6月29日-30日凭身份证到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委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基本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比例为1:3。按面试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经批准开考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入围面试考生自行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选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的组织。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实施,安排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和项目: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如有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考察

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主要考察选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由县纪检(监察局)、检察院、综治办、计生局等部门进行协审。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