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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雇员招聘3人公告
2015-06-06 13:08:26   地区:湖南   浏览:0

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正县级办事机构,负责全市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雇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雇员3名,分新闻采编、法律文秘两类岗位。有新闻采编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者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雇员招聘计划表》。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2015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学士)、硕士、博士研究生;

5、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8日上午9:00至6月17日下午17:00,报名时需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相片。

2、本次报考不收取考务费,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务必仔细对照岗位条件,严格按照岗位条件和要求选报合适的岗位。

3、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的审查资料:本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聘书、合同或单位证明或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工作经历证明中有明确体现或另提供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要求所提供的材料。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4、开考条件(比例):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含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可相应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两类岗位均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6月8日至6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5、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审查合格者,将于4日内听通知领取准考证;两类岗位笔试同时进行,(2015年6月21日至6月22日下午17:00前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1、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首先进行笔试,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进行面试。

2、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6月23日。

(2)笔试内容:笔试分(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考试),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15年6月28日----6月29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3)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量为180分钟。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7月4日。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予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面试的平均分。

3、综合成绩

(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与考察

1、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