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5贵州雷山县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87人公告
2015-06-03 16:29:21   地区:贵州   浏览:0

3.2015年6月14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6月15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5年6月16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三)网上报名确认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6月10日9:00至6月17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6月20日 9:00至6月22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方式及笔试

(一)考试方式确定

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考务工作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各招聘岗位笔试考试科目详见《雷山县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笔试考试科目”栏。

笔试考试时间:2015年6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雷山县城关,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的考生除外)。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现场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前对拟入闱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并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只进行面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拟入闱面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