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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雷山县直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
2015-06-03 16:30:38   地区:贵州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州人发〔2006〕10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8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5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雷山县2015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结合雷山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州户籍或本州生源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体招聘岗位及学历等条件以《雷山县2015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准(岗位一览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学历);

2.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黔东南州服务(含在黔东南州服务期已满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6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15年6月10日在服务期内的,以及参加2015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6.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7.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

三、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6月10日9:00至6月14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雷山县2015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