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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黄骅市中医医院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人公告
2015-05-29 11:39:26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切实提高市中医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市政府批准,现就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公开选聘。

二、选聘计划及职位

计划选聘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其中:

临床医学专业7名;

急救学专业2名;

麻醉学专业1名;

中医(中西医)学专业3名;

医学影像学专业1名;

病理学专业1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选聘范围为省内外医学院校。学历要求为:具有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且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经验的,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全日制专科。

4、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0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①2015年6月1日-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在中医医院门诊楼三楼西侧医务科现场报名。②2015年6月1日-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通过电话咨询网上发送报名表、简历和报名要求的其它材料进行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317—5238626-5310621,

邮箱:hhzyytjk@163.com。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5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院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有执业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黄骅市中医医院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份;

(5)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吋、即贴式照片5张。

(二)领准考证时间:6月19日-21日到中医医院医务科领取准考证,具体面试时间,见准考证。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规定内容(测试人文交流能力、基础专业知识技能,包括适岗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交流表达、逻辑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由专家组进行现场评议,面试分值100。面试评委全部委托外地中介机构或全部聘请外地专家,面试过程中邀请黄骅市纪委领导现场监督。面试成绩在黄骅市中医医院网站公布。

(四)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各职位选聘计划,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方案,并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末位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原则上拟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按以上规则仍无法确定具体人选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五)复审、考察、体检

由选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并对应聘者进行考察,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负担。

(六)聘用公示。复审、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报市政府审批,在黄骅在线、黄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黄骅市中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内对反映问题属实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复审、考察、体检、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成绩排名及有关规则依次递补。

五、人员待遇及管理规定

1、选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同工同酬,由中医医院负责工资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

2、选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往届未就业、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选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纪律监督

1、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应聘资格的人员,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2、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17-5320583(市纪委执法纠风室)、0317-5236976(中医医院行风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