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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博野县医院招聘30人公告
2015-05-25 12:40:43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满足博野县医院用人需求,根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0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22名;医学影像专业3名;医学检验专业2名;中医类专业2名,病理学专业1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河北省内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2013年至2015年毕业的应往届普通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

6、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博野县医院办公室。联系电话:8719878。

2、报名时间:2015年 5月27 日至5 月29 日。

3、报名方式:采取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的方法。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2寸免冠同版照片二张。并填写《博野县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交纳报名费100元。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4、资格审查:县招聘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

1、笔试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两科合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2、主要考试内容为医学知识、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等相关内容。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是职业能力基础知识。

3、笔试结束后约三天左右在博野县政府信息网公布考试成绩。按参加面试人员与用人计划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如参加面试人员与用人计划达不到2:1比例时,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县招聘办具体负责组织。每个面试评审组由5-7名评委构成,并全部临时抽调。

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完成后现场公布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个人总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较高者、已考取执业资格者、毕业时间较早者、本县户籍者。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健康体检

体检由县招聘办公室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

(七)考核

采取查阅档案和实地考查的方法,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八)公示

县招聘办公室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通知报到办理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的,由县医院向县人才中心申请办理集体人事代理合同。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招录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录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四、待遇

此次招录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工资保险等福利由县医院筹集,试用期内发给国家规定的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后执行定级工资,按政策缴纳“四险一金”,具有两次考试机会但未考取执业资格的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