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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新乡市口腔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人公告
2015-05-22 19:40:22   地区:河南   浏览:0

 

经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新乡市口腔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新乡市口腔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

具体招聘计划见《新乡市口腔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学校现场招聘的办法。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6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3、报名地点:新乡市口腔医院人事科(新乡市解放大道202号口腔医院四楼)。

4、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可持学生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等。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时填写《新乡市口腔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医院此次招聘工作免收报名费及考务费。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原则上达到3:1比例方可考试。当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拟招聘岗位人数时,由新乡市口腔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等)和专业基础知识,根据招聘专业不同专业基础知识分为医学基础理论知识、会计基础理论知识、计算机基础理论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专业基础知识占7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卫滨区实际,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卫滨区农村任职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在卫滨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多个条件者,最多加10分,须在2015年6月2日前到新乡市口腔医院人事科(新乡市解放大道202号口腔医院四楼)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逾期不再受理。

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笔试最高分计算。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免于考试,按照市委、市政府新文〔2011〕97号文件有关规定优先考核聘用。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各岗位(专业)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主要考核应试者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能力和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及相关社会知识,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