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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徽舒城县事业单位招聘100人公告
2015-05-17 18:30: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⑶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或申请笔试加分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③“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④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其复印件。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⒊报名有关要求

⑴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报名和参加考试。

⑵报考幼儿教师、农村乡镇卫生院岗位的,不需填报到具体用人单位。聘用对象上岗前按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选工作单位。

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及时缴纳笔试费用。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在报名期间内未缴纳笔试费用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报考,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现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并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⑷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⒋开考比例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一般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2日至4日到舒城县人社局改报其他岗位或领取已缴纳的笔试费用(逾期不予办理)。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岗位),经“舒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可降低为2:1比例开考。

㈡考试

⒈考试方式、科目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2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命题参考普通中等或高等学校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

⒉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6月27日上午(7:30-9:10 《公共基础知识》;9:40-11:40 《专业知识》),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于6月25日、26日正常工作时间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舒城县人社局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并在规定的时间持准考证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⒊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将予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