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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大连市旅顺口区事业单位招聘32人公告
2015-05-04 16:39:11   地区:辽宁   浏览:0

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改善事业单位的用人环境,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精神,旅顺口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有16个事业单位参加,合计23个岗位,招聘32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近5年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现有学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2015年5月18日—5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需考生本人现场报名,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地点设在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旅顺口区长江路148号),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时缴纳考试费50元/人。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携带《2015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没有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被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退还考试费。

报名人员须携带:

1、一寸彩色照片3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信息(需将查询结果打印);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详见附表。

(二)发放准考证:2015年5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如有变化,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一科,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考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70分)和公共基础知识(3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可入围面试。如果笔试合格人员没有达到3:1比例,报考该岗位笔试合格者仍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于6月2日后在旅顺口区人才(就业)服务网(http://www.lskrc.com/)上公布。

2、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时间定于2015年6月1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对笔试后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在旅顺口区人才(就业)服务网(http://www.lskrc.com/)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