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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惠州市残联下属残疾人托养抚养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15-04-22 10:49:58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招聘1名惠州市残疾人托养抚养服务中心八级职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地进行,特拟出招聘公告。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的能力素质。

二、招聘单位简介及岗位职责

(一)残疾人托养抚养服务中心为惠州市残联下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承担残疾人托养抚养服务,负责全市公益性和社会性各类残疾人托养抚养机构的业务指导,及托养抚养服务人员岗前培训。

(二)岗位主要职责。

1、在市残联的领导下,负责本中心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2、制定本中心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总结汇报。

3、根据中心的工作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分工。

4、组织本中心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

5、学习先进地市托养工作的先进经验,拓宽托养服务项目,搞好本中心的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奉献精神;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惠州市户籍,学历、专业按招聘职位要求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或纪检部门、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1名八级职员具体条件要求见附件。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报名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市行政中心四号楼负一楼市残联办公室。

(二)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告时间:2015年4月21日— 5月5日),并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及市残联网站发布,报名时间于2015年5月6日— 5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资格审查。

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职位所需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蓝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3、网上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四)考试。

1、笔试。

①笔试主要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行政能力测试及相关业务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露试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专业机构命题、确定评分标准、组织评卷。

②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考生须知”的要求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笔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③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残联网站上公示。

④考生试卷与成绩统一由考试组织单位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存档保管,存档时间不少于2年。

 

2、面试。

①面试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据招聘职位数1:3确定,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

②面试考评小组由惠州市残联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③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及管理能力、举止仪表等是否具有与招考岗位业务相适应。

④面试有关信息将在面试前告知考生,主要包括面试的时间、地点、测评方法、须携带的证件及其他应知消息。并给考生参加面试预留足够的路途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