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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省委办公厅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
2015-04-22 10:51:10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委组织部批准,省委办公厅事业单位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省委办公厅事业单位系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单位,住地石家庄市。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政治坚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涉密人员有关政审要求;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省委办公厅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7名、管理岗位人员4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委办公厅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见附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5月17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5年5月17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7日9:00至5月24日17:00。

缴费时间:2015年5月17日9:00至5月25日17:00。

1.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进入缴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