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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赫章一中等学校招聘221人公告
2015-04-14 15:47:45   地区:贵州   浏览:0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黔人社厅〔2013〕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赫章一中等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2015年赫章一中等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2015年赫章一中等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称《职位表》)。招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原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2010博士硕士本科代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计算机、会计及相关专业》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人才学科目录(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详见《职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4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 4月29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7、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等资格证书和学籍档案材料。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5年4月14日仍在岗的计生特岗和聘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2、截止2015年4月14日赫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5年4月14日-2015年4月27日。详见赫章县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hzrlzy.cn/)。

(二)报名时间:2015年4月28日—2015年4月30日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地点: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地址:赫章县城关镇前河路,电话:0857-3232881)。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所提供材料用A4纸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其他相关资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6张。外县在职人员报考须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隐瞒真实身份的,取消招聘资格)。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2015年赫章一中等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招聘方案》,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 A4纸打印出《报名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