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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7人公告
2015-04-08 15:53:47   地区:湖南   浏览:0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规定,结合我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省卫生计生委的领导下,卫生计生委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委人事处,具休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驻委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勤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报考需要提供执业(职业、从业)资格和注册证岗位的应聘者,取得的学历和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职业、从业)资格报考和注册的条件;

4、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5、适应岗位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2)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hnrst.gov.cn)、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www.hunanwst.gov.cn)、湖南医药卫生人才网(www.hnyyws.com)、幸福人家网(www.happyhome.net.cn)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2日(星期日8:30-14:00)为2015年春季湖南省医药卫生行业大型人才交流会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2015年4月23日17时止(为各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方式:采取到人才交流会和各招聘单位现场报名的方式。

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同时请携带填好的毕业推荐材料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请出具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于4月12日到“2015年春季湖南省医药卫生行业大型人才交流会”现场报名(地址:湖南人才市场人才交流大厅一楼,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68号)。未到人才交流会现场报名的应聘者,请携带上述材料于4月20日-23日直接到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报名(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附件3)。

应聘医师、护士(师、理)岗位的应聘者,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且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注册期内;在毕业后至报名应聘前,国家和省里尚未组织相应的执业资格考试的应聘者,不需要提供执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但附件1和2的其他条件栏内要求具有执业资格条件的必须提供执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已通过考试获得执业医师、护士执业等资格,因未就业导致无法注册,但还在国家规定的注册有效期限内,可不提供注册证明材料。

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1个招聘单位的1个岗位,多报者,取消应聘者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和湖南医药卫生人才网站予以公示。

(四)考试方法:

1、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的比例。对于特殊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或高级以上职称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应聘附件1的所有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5%、实际操作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