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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省地质勘查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2015-04-05 15:59:08   地区:浙江   浏览: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地质勘查局拟组织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见《浙江省地质勘查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一)招聘单位、岗位

浙江省地质勘查局直属11家事业单位本次招聘41个岗位共50名人员。各单位简介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

的有关政策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2015年8月31日前)。

2、专业。一般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应聘人员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相应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相关栏目),附报名表(附件2)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要求采用Jpg格式文件)。

2、资格审查。报名截至时间后7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岗位如招聘单位确需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的,经研究并报省人力社保厅同意后,拟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相关变动情况将在网上公布。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也可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优先聘用。

1、笔试。具体安排以网上通知,并以短信或邮件方式告知为准。

笔试内容:岗位相关的专业性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数。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招聘单位网站和浙江地勘网站公布并以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等条件的,审验相关材料;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每个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