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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31人公告
2015-04-05 15:52:21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区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4月至1997年4月期间出生);

(三)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大专学历毕业生限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川区、港闸区生源或户籍(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

详见附件:《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下载)。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内容需注明“教师招聘报考岗位+姓名”)。现场报名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打包压缩发送至ntkfqjyc@163.com,时间:2015年4月19日—20日16∶00止。

2.现场报名

(1)北京师范大学

时间:2015年4月20日9:00-11:00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16楼134室

(2)华东师范大学

时间:2015年4月20日9:30-11:30 13:00-15:00

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多媒体教室

(3)南京师范大学

时间:2015年4月20日9:30-11:30 13:00-15:00

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学明楼201室

(4)苏州大学

时间:2015年4月20日9:30-11:30 13:00-15:00

地点:苏州大学东校区凌云楼0104

(三) 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使用的身份证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的应聘者如提供材料不全或不清晰视作不符合条件。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网上报名者上传(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填写准确的《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可下载);

5.大专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考试不收取考务费。

(四)每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和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etda.gov.cn)予以公告。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通知被取消岗位的考生。考生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15年4月24日8∶30-16∶00。

(五)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