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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半年浙江绍兴柯桥区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招聘72人公告(第二次)
2015-04-05 15:56:50   地区:浙江   浏览:0

 

为满足柯桥区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柯桥区医疗卫生计生单位201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柯桥区部分医疗卫生计生单位2015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2名(35个招聘职位),全部为卫生专业技术职位。

二、招聘人员的性质

事业单位新招录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进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连续3年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和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实施,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工作指导、监督。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6日(周四)8:30—15:00

报名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卫生进修学校(市区糕点弄38号,市区中兴南路绍兴市老年大学对面)

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二份),下载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网(http://wsj.kq.gov.cn)。如应聘者在报名表中提供的信息经确认为虚假信息,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携带《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份)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须提交2015年4月份以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招聘职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到计划数3:1的,按3:1比例开考,不到规定比例的,一般应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数。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职位(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xxhrss.gov.cn)、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网上公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综合,笔试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15年5月9日下午2:30—4:00,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为基准,按照淘汰30%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职位单独划定)。

笔试成绩、名次、笔试合格线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分别在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网上公布。

如因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拟体检人员数量超过该职位本次公告招考计划数的,则对成绩并列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笔试结束后,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