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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瑞安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92人公告(面向社会)
2015-04-05 15:56:59   地区:浙江   浏览:0

非医技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综合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测验》各占50%合成计算;医技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测验》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按《专业知识》占70%、《基本素质测验》占30%合成计算。

合成的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必须参加所报岗位的两科考试,否则笔试成绩无效。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6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告知,详情请查阅瑞安人才网。

(五)考试总成绩的合成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二位小数,二位小数后按四舍五入计算。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同分的,取《专业知识》或《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标准执行。根据《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市血站检验岗位(代码91)的体检对象确定为传染病病人和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携带者的,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予以递补。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及《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标准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愿放弃资格的,该岗位空缺名额不再予以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该岗位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空缺名额不再予以递补。

聘用对象一律要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员聘任要根据招聘单位的岗位职级设置情况而定。

如发现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瑞安人才网网址:http://www.577job.com 。

报名咨询电话:市卫生局政工科0577-65800215,市人力社保局事业科0577-65812877。

原标题:关于2015年瑞安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瑞人社告〔2015〕22号)

点击下载>>>

1、2015年瑞安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2015年瑞安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3、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卫生局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