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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专业技术雇员公告
2015-03-23 19:10:04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国际生物谷建设办公室)拟公开招聘若干专业技术雇员。根据深圳市雇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专业技术雇员共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招考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全日制),同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2005年10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

(一)以邮寄材料方式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1)《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专业技术雇员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报名时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复印件,上述材料考试前验原件。(3)个人工作经历证明,包括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等。(4)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章2篇。(5)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所寄材料不予退回。

(二)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C1108室。邮政编码:518035。联系电话:0755-82107422、82107532。传真:0755-82003059。

(三)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4月3日,以报名邮戳为准。

(四)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并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五、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资料,结合招考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六、统一考试

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论专业功底、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

考试前查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笔试和面试地点设在深圳。

 

七、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和公示

(一)资格复审及考核。

考试结束后,依考生成绩高低排序,按各职位雇用人数等额选取成绩居最前列且在合格分数线之上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及考核。各职位合格分数线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资格复审和考核在面试结束后的5天内完成。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经用人单位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5天内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b.gov.cn/)公布。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公示5天。

八、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1个月内,向市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聘用合同。

九、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