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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镇宁自治县教师招聘75人公告
2015-03-23 19:21:20   地区:贵州   浏览:0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安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市发[2012]23号)和《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安市发[2013]14号)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小学、初中、高中教师7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镇宁自治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招聘办”)。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计划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镇宁自治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将在安顺教育网、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北京师范大学国内合作办公室(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网站上发布。

四、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序号 招聘专场地点 现场报名日期 面试、笔试日期
1 四川西华师范大学 4月8日 4月9、10日
2 贵州北师大贵阳附中 4月22日 4月23、24日

注:招聘按时间顺序进行,前面专场已经完成的招聘岗位,后面专场就不再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应往届毕业生、在职教师。

2、需满足以下报名条件:

①应届毕业生需获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在职教师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③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报名时对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④英语专业本科生需通过专业四级。

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及要求

报名分为电子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建议应聘者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以便招聘办提前安排考场。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简章,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完成报名,邮箱地址85738056@qq.com,电子邮件报名截止日为现场报名日期前两天。(注意:请应聘者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申请表以 “专场-学段-学科-姓名”形式命名,例如贵州贵阳-初中-语文-张三)。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应聘简历、毕业证书(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执毕业就业推荐表原件<必须含在高校学习期间所学科目成绩情况表,并加盖学校公章>),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以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或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近期正面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安顺市域内在职教师报考时须提供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同意证明。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由招聘办负责。审核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对照《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的予以确认。

2、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失败。

五、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