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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19人公告
2015-03-21 12:02:19   地区:广东   浏览:0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2015年4月2日至2015年4月7日(其中4月4日-4月6日为清明假期,不接受现场报名),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邮寄报名: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4月7日,要求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快递方式邮寄,邮寄资料均不退回,邮寄资料的送达时间以本单位的签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或邮寄地址

顺德区大良街道高坎路64号,大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人事办公室,收件人:钟小姐;邮编:528300。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应聘者须提供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5张。应聘者可从网站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和邮寄材料两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需携上述资料(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单位办理报名手续。未能现场报名的报考者也可将上述资料(证件仅要求提供复印件)邮寄至本单位,要求以快递方式邮寄,邮寄资料均不退回。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以邮寄报名的,须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前1-3天,到人事办公室提交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如应聘者为顺德区内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证明。

三、考试事项

(一)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根据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招考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二)面试

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面试结束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相关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的,由大良街道卫计局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