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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张家口市事业单位“百名硕博”引进公告
2015-03-20 13:52:46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2015年我市继续引进一批硕士、博士研究生,充实到全市事业单位中,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全市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58名,其中,硕士研究生46名,博士研究生12名。详见《张家口市2015年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需求信息表》,查询地址:张家口党建网(www.zjkdj.gov.cn)。

二、资格条件

1.报名者须为全国普通高校及留学回国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应届、往届均可;

2.博士研究生:研究生阶段不限毕业院校,本科阶段要求全日制直本(不含专接本);

3.硕士研究生:研究生阶段要求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本科阶段为全日制二本及以上(不含专接本);报名医学类岗位的,研究生阶段不限毕业院校,本科阶段为全日制直本(不含专接本);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在国内取得本科学历的,本科阶段要求同上。

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所学专业必须与用人单位需求专业对口,同时具备各专业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张家口市2015年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需求信息表》;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读学生(包括2016届毕业生);

5.在张家口市及县(区)机关、群众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已经工作的(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特岗教师);

6.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

报名人员不得报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1.现场报名

时间:2015年3月19日—4月7日

地点:中共张家口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张家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张家口市高新区长城西大街市直机关办公大楼北楼640房间。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张家口市2015年 “百名硕博”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3份;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阶段)、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提供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1份;

③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小二寸近期免冠红底照片5张;

⑤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2份。

报名者要认真阅读《公告》,备齐报名所需资料,资料不齐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登记报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可登录张家口党建网下载。

 

2.资格审查。市人才办和用人单位共同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评审,相关证件复印件留存市人才办。

3.组织评审。组织专家评审组就报名者所报岗位相关业务知识和实际能力进行评审。评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4.定向考察。根据评审结果和岗位需求,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市人才办通过审查档案、函调等方式对拟引进硕博人才进行考察。

5.组织体检。组织拟引进的硕博人才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会议研究。提交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引进硕博人才。

7.社会公示。拟引进硕博人才名单在《张家口日报》和张家口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引进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引进手续。

8.办理手续。引进的硕博人才由市直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引进手续,纳入“百名硕博”计划管理,落实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