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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省通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2015-03-14 23:23:24   地区:贵州   浏览:0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下属省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其中,管理人员1 名,专业技术人员 1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附件)。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3月23日--4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贵州邮电人才服务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39号1401房)。

报名需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由贵州省通信管理局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三)考试

考试由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实施。

1、笔试

贵州邮电人才服务中心电话通知审查合格考生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在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39号1401房领取。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所有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具体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