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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金湾区事业单位招聘32人公告
2015-03-07 21:26:03   地区:广东   浏览:0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定于2015年3月29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1:3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

根据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2、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3、公示

在区政府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4、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有关工资待遇按金湾区有关标准执行。

5、试用期

应届毕业生的见习期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实行一年见习期,社会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见习期或试用期表现不合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区纪委全程监督。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7263833(区纪委)、0756—7263996(区人社局)。

(原标题:2015年金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5年金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2015年金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3、各招考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4、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

5、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

附件1-5.rar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