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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金湾区事业单位招聘32人公告
2015-03-07 21:26:03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珠人社〔2012〕207号)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公开招聘3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2015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即2015年3月23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具体职位条件详见附表。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5、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拟聘人选公示—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2015年3月23日至3月25日, 8:30—12:00,14:30—17:30。

邮寄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17:30时(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报考单位和岗位代码)。

(2)报名地点、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报名地点、邮寄地址和咨询电话见附表。

(3)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将进行重复报名甄别,一经发现同一考生报考了两个或以上职位的,将严肃处理。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见附件,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未签名的不予受理);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须于2015年3月23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复印件);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以及其他佐证材料,没有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不用提供);

(6)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的复印件。

(7)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等复印件。

(8)电子版的个人信息采集表(必须如实填写,如填写有误后果自负,请根据报考的职位发送至附件3中对应的电子邮箱,请勿重复发送。采集表和邮件名称请采用以下格式:报考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后6位)。

(9)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其中现场报名的在报名时提交原件查验,邮寄报名的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原件查验。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如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于2015年3月27日24:00前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定于3月28日15:00—18:00(地点另行公布)。

5、笔试开考比例。每一职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5时开考,否则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