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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黄骅市人民医院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5-03-07 21:37:10   地区:河北   浏览:0

(六)聘用公示。复审、体检合格人员,报市政府审批,在黄骅在线、黄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黄骅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内对反映问题属实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复审、体检、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排名及有关规则依次递补。

五、人员待遇及管理规定

1、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同工同酬,由医院负责工资保险待遇。

2、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往届未就业、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选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纪律监督

1、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应聘资格的人员,随时取消考察面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2、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17-5320583(市纪委执法纠风室)、0317-5335311(市人社局)。

七、其它

1、本《公告》在黄骅在线(http:∥www.huanghua.gov.cn)、黄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hrsj.jov.cn)、黄骅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hs120.com)及承德医学院、河北医科大学、北方学院、河北联合大学等省内重点医学院校网站同时发布,在《黄骅报》发布招聘信息。

有关招聘工作新的信息将随时在黄骅在线、黄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黄骅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

2、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市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17-5335311(人社局),0317-5335125(市医院)。

原标题:黄骅市人民医院2015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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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市人民医院招聘报名表.xls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