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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黄骅市人民医院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5-03-07 21:37:10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切实提高市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市政府批准,现公开选聘一批高学历、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察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选聘。

二、选聘计划及职位

计划选聘专业技术人员19名,其中:

护理学专业10名;

临床医学专业5名;

精神医学(心理学)专业1名;

麻醉学专业1名;

中医学专业1名;

病理学专业1名。

三、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选聘范围为省、内外医学院校,学历要求为:

护理学专业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要求取得护士执业证,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要求,但须在一年内取得护士执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心理学)、麻醉学、中医学专业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以上专业专升本学历除外。

病理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4日(含)以后出生。

5、报考护理学岗位人员限黄骅市辖区户籍,截止2015年3月13日(含)前迁入。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①2015年3月14日-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在市医院门诊楼四楼人力资源科现场报名。②2015年3月14日-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通过电话咨询网上发送报名表、简历和报名要求的其它材料进行报名。③2015年3月14日,由选聘工作小组负责,赴承德医学院参加双选会组织集中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317—5335125,邮箱:hhsyyrsk@163.com。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5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院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有执业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黄骅市人民医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份;

(5)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吋、即贴式照片5张;

(6)护理专业人员提供户口页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考察考核

调阅应聘者档案及相关资料,与所在高校(单位)相关人员座谈或函调,查看学校学生综合测评,了解应聘者的学习成绩、日常表现、业务技能,分值50。一本学历加3分,研究生学历加5分。低于35分合格分数线的、专业学业成绩挂科3科(含)以上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选聘计划职位数与考察考核合格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考察考核合格人数低于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考察考核成绩在黄骅在线、黄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黄骅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规定内容(测试人文交流能力、基础专业知识技能,包括适岗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交流表达、逻辑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根据考察考核进展情况另行确定时间、地点,由专家组进行现场评议,面试分值50。面试评委全部委托外地中介机构或全部聘请外地专家。

(四)确定拟聘人选

总成绩为考察考核与面试成绩合计。根据各职位选聘计划,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方案,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末位总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依次按学业成绩、面试成绩、现有学历(限医学专业)从高到低和有无岗位所需资格证书顺序依次确定拟聘人选方案。按以上规则仍无法确定具体人选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五)复审体检

由选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其中,学业成绩查看学生档案),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