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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惠州市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5-03-04 18:46:10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关于惠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惠城发【2009】43号)和《关于印发惠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惠城办【2011】73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优化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才结构,合理配置高素质的专业队伍。经研究,决定向社会招聘一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到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是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办公,为市民、投资者和其他组织提供 “一站式”审批服务;负责进驻中心单位与有关人员的日常管理,协调、监督各进驻单位公开、公平、公正办事,有序、高效运作,优质、廉洁服务;协调和督促窗口单位落实上级及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决定和事项;建设和管理政府有关公共行政服务项目,如开通行政服务热线,为市民提供政务、投资咨询和民生查询渠道等;协调和督促各进驻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防止规费流失,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负责宣传我区投资环境、优惠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接洽外来投资、业务咨询;负责处理市民和投资者关于窗口单位和其他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部门的投诉;负责制定中心内部有关窗口、办件、人员、投诉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招聘条件、岗位、专业及人数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精神强,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2.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符合应聘的工作岗位需要。

3.海外留学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须在国内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15年3月1日止)。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岗位: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职员。

(三)专业:工商管理类。

(四)人数:1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且有意到我单位工作的考生,可自行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连同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附件的方式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zfxx312@126.com(报名表按A4格式;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学校证明或高等院校就业推荐通知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请注意像素大小)。电子邮件发出后,请在工作日(星期六、日除外)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以电话的形式与我们联系,以便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已经查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8日18:00,考生必须电话确认邮件是否收到。

(二)网络视频遴选

考生报名后,由用人单位组成网络视频遴选考核组,进行初步的网络视频面试遴选。视频遴选时间安排在2015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用人单位网络视频考核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业务知识、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经用人单位网络视频遴选考核合格的人员,按1:2的比例结果,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再组织进行现场面试。

(三)现场面试

网络视频遴选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接到现场面试的通知后,在现场面试前一天到达惠城区,带齐个人资料到面试点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审核(惠城区行政中心1号楼3楼303室),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现场面试主要是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测评。现场面试工作由惠城区政府办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