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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审与信息中心招聘9人公告
2015-02-27 19:45:28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公开招聘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审与信息中心工作人员9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审与信息中心是隶属于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相关规划研究的组织编制工作;协助各类城乡规划编制过程的监督;负责各类城乡规划成果的技术核查以及日常维护和更新工作。

(三)协助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政策研究,拟订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文件。

(四)负责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设计、建筑、交通、市政、景观、验收等方面的基础性研究;负责规划、建设行政许可及核准事项技术性审查。

(五)协助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提供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等服务。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及招聘单位有关情况,考生可查阅附件1或登录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www.zhzgj.gov.cn)及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hrsj.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2015年应届毕业生(含2013、2014年暂缓就业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生除外),及国(境)外2013、2014年已毕业的留学归国人员;社会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具体招聘岗位、对象、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审与信息中心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附件3)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或邮寄材料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3月25日至27日(8:30—12:00,14:30—17:30),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海城路32号112室,联系人及电话:许晓明,0756-2661131;

同时,我局拟于3月份分别在“华中科技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召开招聘宣讲会,并接受考生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及相关院校网站上另行通知,请有意现场报名的考生,准备好相关报名材料,以便现场投递。

——邮寄材料报名:受理报名截止日期为3月27日17:30时。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城路32号112室市城乡规划编审与信息中心,邮编:519000。联系人:许晓明,0756-2661131,13823078256;

3.报名材料(请考生按以下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审与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2张备用);③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④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还须提交以下材料:社会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工作证明(包括合同书、社保缴费记录单或单位证明等)、专业技术资格证等;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学生证;2013、2014年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协议或其它同等效用的证明;2013、2014年毕业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