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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大连金州新区事业单位招聘210人公告
2015-02-27 19:50:33   地区:辽宁   浏览:0

为满足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对急缺人才的需求,根据国家、省及《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大连金州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局、规划建设局、海洋与渔业局、气象局以及我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提供111个岗位,招聘210人,涉及综合、教育、医疗卫生三类岗位。具体需求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所需条件详见《2015年大连金州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中所列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毕业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3月3日—3月5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金州新区人才广场4楼(大连开发区金马路260号)。

报名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3: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没有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并通知已报名者进行岗位调整,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报名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全,视为不合格。复印件一律不作为有效证件。审查方法:审查原件和网上查询相结合。另需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及要求

领取时间:2015年3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3:00)。

领取地点:金州新区人才广场4楼(大连开发区金马路260号)。

领取要求: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者须携带代领人和报考人身份证原件。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按岗位命题:

综合类岗位为A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职业能力测试占70分;

教育类岗位为B类,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教育专业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占70分;

医疗卫生类岗位为C类,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综合知识、政策法规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医疗卫生综合知识、政策法规占70分。

三类岗位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笔试时限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3月8日上午9:00—11:00;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