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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惠州市环境保护局惠城区分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5-02-13 16:04:55   地区:广东   浏览:0

因工作需要,区环保分局属下事业单位惠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惠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为我局属下财政核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惠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的主要职责为参与制定相关的环境监测政策、技术规范标准、监测规划、监测计划等;负责本区域内环境监测网的组织协调,承担城区内环境质量各项要素及重点污染的监测工作。汇总、分析本地区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承担本级审批的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限期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监测;承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和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建立辖区内应急环境监测网络、协调应急监测工作等相关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

岗位名称 人数 岗位代码 专业 学历 备注
管理岗位 1 H01 环境工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管理岗位 1 H02 应用化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管理岗位 1 H03 资源环境科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有意应聘人员要求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开始日)。

(二)应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无违纪违法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年龄及其他条件;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实行的相关事业单位工资、生活福利待遇标准执行,实行聘用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与招聘单位同等条件的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相同。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考生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可提前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一),按招聘的职位条件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于2015年3月3日-5日到惠城区环保分局办公室报名(惠城区江北文昌二路28号嘉和名苑2楼),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联系电话:7830822。

五、录聘程序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笔试委托有关机构命题、确定评分标准、组织评卷。笔试成绩在惠城区环保分局网站公布。

面试内容和范围: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3确定。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在惠城区环保分局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