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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18人公告(第一批)
2015-02-12 19:16:09   地区:广东   浏览:0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广州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副局级,公益三类。主要负责制定公共资源进场交易业务操作规程,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专家库、公共资源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核验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资格及进场交易项目资料,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见证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全过程,确认交易结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招聘人员类型中的“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专业及代码”栏的专业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见附件2),“其他要求”栏的专业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见附件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四)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含从化、增城)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五)符合广州市关于公开招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2015年3月2日)。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3、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

(二)报名时间:2015年3月2日9:00至2015年3月4日17:00止。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3月11日(星期三)上午9时后开始打印准考证,不按时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进入考场的,后果自负。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需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真实填写有关报名资料。

2、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免笔试的报名者计入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3、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4、报考者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以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带括号的,按括号外的名称)。报名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免笔试,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