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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扬中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招聘4人公告
2015-02-06 18:20:37   地区:江苏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扬中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扬中市规划局决定,扬中市城乡规划设计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规划设计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31日至1997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现场报名地点:扬州大学扬子津西校区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S1-103院学工办(扬州市华扬西路198号)。

报名时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填写《扬中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2,下同)1份,下载网址:扬中市规划局网站(http://www.yzsghj.cn,下同),办理报名手续。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3月12日16:30。网上报名者须下载并如实填写《扬中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报名邮箱yzsghj518@126.com,并于工作时间内致电0511-88339611或 13952906888予以确认,办理预报名手续。

网上报名者必须于2015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到上述现场报名地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进行资格审核,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资格由扬中市规划局进行审核,聘用公示前人社局资格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截至报名结束,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公告于2015年3月13日17:00前,在报名现场、扬中市规划局网站发布公告。应聘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于3月13日17:30前,到报名现场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核后,在报名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面试。考点设在扬州大学扬子津西校区(扬州市华扬西路198号)。

(一)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14日上午,笔试地点在扬州大学扬子津西校区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以及黑(蓝)色水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笔试成绩于3月14日下午在扬州大学扬子津西校区笔试地点、扬中市规划局、人社局网站公布,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2015年3月15日(面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另行通知)。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招聘单位将于3月14日下午18:00前电话通知入围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应聘者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