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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如皋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2015-02-06 18:24:52   地区:江苏   浏览:0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复审人员。

2.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

(四)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下同),并在如皋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如皋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如皋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如皋市人社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

3.拟聘用的在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本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7650716

七、监督举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284518

(原标题:如皋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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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如皋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xls

2015江苏如皋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xls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