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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如皋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2015-02-06 18:24:52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经我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如皋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至1997年2月期间出生);

(三)具备相关专业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如皋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一,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5年2月26日上午09:00~11:30,下午2:30~16:00。

报名地点:如皋市行政中心B12楼会议室。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二),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照片两张。

3.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 报名时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查。审查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5.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rghrss.gov.cn)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通知考生,并退报名费。

6.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7.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2月28日下午2:30—5:00到如皋市人社局考试中心(市行政中心B1223)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如皋市人社局组织实施。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如皋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进入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如有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同一岗位根据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