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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海鲁迅纪念馆招聘5人公告
2015-02-04 19:56: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上海 浏览次数:0

上海鲁迅纪念馆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物局,系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国家一级博物馆,上海市文明单位。本馆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内第一个人物性博物馆,建于1951年,馆址在鲁迅公园内,负责保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鲁迅墓、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鲁迅故居,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对外文化交流窗口,具有收藏、展示、研究、宣教等专业功能,旨在收藏鲁迅遗物,展出鲁迅生平业绩,研究鲁迅与中国近、现代文学,弘扬鲁迅精神。

因业务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展览讲解 2名 专技岗位

文博宣传 1名 专技岗位

经营仓库保管 1名 管理岗位

文物修复 1名 专技岗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1、展览讲解

承担对观众的日常讲解、接待工作;独立或协助完成专题讲解稿及普及性读物的编写;参与馆内外社会教育与辅导教育的活动;承担观众咨询意见、来信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招聘要求:中文、教育、历史专业本科毕业,2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日语或英语口语达中级及以上水平;男性身高175cm左右,女性身高165cm左右,形象端正,口头表达清晰音质亮丽。能使用沪语流利沟通、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

2、文博宣传

承担与新闻媒体的联络、采访的接待安排等工作;策划和组织各类宣传、推广活动;承担宣传稿的编写工作;承担草拟报告、总结、计划、各项申报材料等公文;配合一级博物馆及文明单位台帐的收集、整理;承担机要文件的接收和传送工作;配合做好办公室日常行政工作等。

招聘要求:中文、文博、教育、新闻传播、文秘专业本科毕业,3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1979年12月31日出生),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纪律观念,身体健康;熟悉业务行政工作,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对外交往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有相关经历者优先考虑

3、经营仓库保管

负责商品进、出库的验收清点工作;及时做好商品进出库登帐工作,每月按时做好商品库存报表送交财务;做好库存物品的存放分类工作,保证库房安全卫生;依据库存商品先进先出的原则,合理提取库存商品。对滞销及变质物品及时上报处理;运用电脑管理商品进出库及库存帐目。

招聘要求:财会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纪律观念,身体健康;能掌握电脑操作及初级以上财务知识;具有仓库保管技能;有相关经历男性优先考虑

4、文物修复

负责馆藏文物资料等的保护;负责馆藏文物资料、美术品的修复;负责馆藏文物的复制和到外单位修复、复制的联系工作;负责文物保护设备的调查、研究、采购和管理工作;熟悉鲁迅及与鲁迅相关的人物和事件。

招聘要求:文博(含文物修复)、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爱好文物、美术;具备一定文物保护方面的有关知识;具有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和外语水平;工作认真负责,耐心细致,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感,有吃苦耐劳精神;有纸质文物、图书修复技能的男性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止。

2、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上海鲁迅纪念馆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luxunhr@163.com 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

3、招聘方式

根据应聘材料,择优选择经过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初试包括笔试(40%)和面试(60%),根据初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组织通过初试的应聘人员进行复试,复试岗位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复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