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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2015-01-23 00:47:57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的规定,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批准,我局拟公开招考1名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1名,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报考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测试合格证》;

(五)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0年1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原则上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学历要求中标示明确“XX及以上”的除外。如,某岗位设置中学历要求为“本科”的,则低于本科学历或高于本科学历的均不能报考,另如某岗位设置中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则该岗位要求的最低学历为大专,本科及研究生、博士学历均可报考。

2、职位要求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职位未要求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

3、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时间计算截止至2015年1月31日。(如“最高年龄30岁”为1984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5、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三、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2日-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至5:30)。

报名地点: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劳动就业大厦1楼人事考试窗口,联系电话:28949217。

考生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

1、《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见附件2,在报名地点领取或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下载);

2、身份证、户籍本、《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测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文凭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调查表》(见附件3,已婚者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未婚者需先到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再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5、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证明;

7、大1寸正面相同免冠彩照1张。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除文凭验证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后、资格复审与考核前提供,其他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给予报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委托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待电话通知。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依考生成绩高低排序,按该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核人选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