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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朝阳市环卫局所属事业单位一线工勤岗位招聘49人公告
2014-12-03 21:12: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经市政府同意,朝阳市人社局和朝阳市环卫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环卫局所属事业单位一线工勤岗位人员49名。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

环境卫生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大队、城市公厕管理大队、城市垃圾清运管理大队、城市环境卫生垃圾排放管理大队的工勤岗位。

(二)招聘数量

49名(男39名、女10名),男女分别报名、聘用。

二、报考条件

(一)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日(含)1996年12月3日(含)期间出生);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户籍为市辖区内的城市户口(双塔区、龙城区);户口截止日期2014年12月3日。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拟招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热爱环卫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六)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身体(肢体)残疾的人员,矫正视力1.0以下的人员;听力超出在0-25分贝范围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

(一)报考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本人现场报名、资格初审,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

请报考人员于2014年12月11日至12日到朝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机场路,市国税局南50米)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为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人员自行填写并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正面照片4张、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应窗口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持审核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至交费处交报名费,持交费收据、《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核准处核对信息并由工作人员加盖公章。

报名费:100元/人。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除照片、签字以外,其他个人信息均在计算机上填写并打印,手填无效。《准考证》上的考点、考场、考号等信息需要于12月22日以后,通过朝阳市联通固定电话拨打16898801查询,手写添至《准考证》上。

(二)注意事项

1、报名咨询电话:0421-3937575(环卫局人事科)(12月11日至12日报名期间到现场咨询)。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环卫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等。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满分100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形成的人员差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

(三)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求职动机、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四)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