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4年广东惠东县森林消防大队招聘5人公告
2014-11-28 21:20:29   地区:广东   浏览:0

为适应我县森林消防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惠东县森林消防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应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职位和对象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招聘人数 条件要求 备注
年龄 学历 专业 其它条件
惠东县森林消防大队职员 s1 1 30周岁及以下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林学(B090301)、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B090302)   招聘人员主要用于森林消防,经常野外作业,条件比较艰苦,适合于男性。
s2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B080605)、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B071201)  
s3 1 财务管理(B110204)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惠东县森林消防大队职员 s4 2 35周岁及以下 高中及以上 不限 武装警察消防部队复员退伍军人

年龄计算至2014年11月30日。

四、薪酬待遇

惠东县森林消防大队是惠东县林业局下属的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规定。

五、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17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地点:惠东县文化中心图书馆一楼(惠东县平山街道侨胜南路6号),联系电话:8812198。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可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2、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相关资格证和复员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3、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版)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应符合专业代码)。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5、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面试,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知识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3、按《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规定,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笔试成绩加10分,并计入笔试成绩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