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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州金沙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71人公告(第一号)
2014-11-27 19:05:19   地区:贵州   浏览:0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1份;

②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审核;

③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审核;

④应聘定向招聘“村干部”岗位的,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组织出具并经县委组织部审核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注明任职单位、职务、任职年限等事项);

⑤应聘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提供服务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审核,或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组织出具并经县级项目部门审核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注明人员类别、服务单位、服务时间、服务期间季度及年度考核情况等);

⑥《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其提供的材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数大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招聘计划不进行调整;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数小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数调整招聘计划。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申论占40%。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书目和考试范围,也不指定和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具体考务工作由考务办公室负责。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发布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

(二)面试

1.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及以内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招聘计划数与应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其所在面试室面试实考成绩平均分(以下简称“面试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平均分=本面试室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之和÷本面试室实际参加面试人数)。

3.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对残疾人应聘的,在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以采取特殊面试方式,具体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其情况研究确定。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考试成绩完全相同的应聘人员重新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的应聘人员作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疗机构的体检结论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核采取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通过考核,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核评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