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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州金沙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71人公告(第一号)
2014-11-27 19:05:19   地区:贵州   浏览:0

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

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应聘人员如放弃某一环节,或笔试、面试成绩为“0”分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等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金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省级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到金沙县基层项目服务的在岗一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已取得服务证的人员(含“一村一名大学生” 工程项目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

3.部分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定向招聘在金沙县所辖村(社区)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干部”),截止2014年12月25日任职期满一届及以上且仍在职的人员。对定向招聘“村干部”的岗位,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本条中所称“村干部”,不包括任村干部的“四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2月2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其中,定向招聘“村干部”的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4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一览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生、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各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到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金沙县机关、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10.截止2014年12月25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时间:2014年11月26日。

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如因应聘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如遇休息日报名工作照常进行,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金沙县第二小学长安校区教学楼一楼(金沙县长安路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旁),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抽调专人负责报名工作。

3.报名事宜: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用A4纸打印后,在“应聘人员签名”或“代报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贴上应聘人员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