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4年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2014-11-11 20:33:36   地区:浙江   浏览: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我委直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工业经济研究所系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财政适当补助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我省工业和信息经济产业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工作职能。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

浙江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为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二类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技术创新方针政策,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对技术开发项目进行扶持和管理;向省内中小企业提供科技成果信息,协助组织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认定和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3个岗位共3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应聘者报名时应已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2、专业。按照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邮寄的方式。报名材料以寄信地邮戳时间为准,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1月21日止,逾期者视为无效报名。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武林广场东通道省科协大楼13楼(1309室),邮编:310006,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劳动(聘用)合同、获奖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以上材料各提交一份(套),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3、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5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短信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全部招聘岗位不设最低开考人数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安排考试。若出现符合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超出对应岗位招聘数5倍以上的,招聘单位则根据应聘者学历证书、代表性科研论文等情况进行综合认定并按每个岗位不超过5人的标准确定邀请参加面试人员,其中省部级以上奖项获得者将优先受邀参加面试。

(二)考试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不予保留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