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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察布查尔县事业单位招聘29人公告
2014-11-10 19:56:05   地区:新疆   浏览:0

根据《察布查尔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县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自治县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29名县聘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3.热爱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能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5.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察布查尔县户籍或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2.在察布查尔县范围内服务的基层服务人员(包括服务期满人员),含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等人员。

3.具有察布查尔县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年龄及其他涉及时限统一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30日。

凡属下列行为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3.自治县县聘人员;

4.在自治县各类考试中违规列入禁考期限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0日—11月20日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11月27日-28日

3.笔试时间:2014年11月29日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4年11月30日下午18:00时

5.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2月8日-9日

6.面试、体检、政审时间:由招聘部门另行通知

缴费方式:现场缴费,有关费用按国家规定收取(考试费每门课40元,报名费15元)。

三、招聘程序

报名,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现场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及证明(以上均为原件)、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到察布查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报考。考生报名时须填写《2014年察布查尔县招聘县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同时填写《2014年察布查尔县招聘县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条件认定表》。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100分 150分钟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成绩汇总后确定最低入闱面试分数线,加试课目不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政策加分)×50%

2.对以下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实行加分:

㈠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㈡未满服务期限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㈢已满服务期限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就高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笔试成绩加分后最高不突破100分。

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大学生西部志愿者须提供县级团委相关证明,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级组织部门相关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县级人社部门相关证明。

察布查尔县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配偶或父母察布查尔县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