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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南省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招聘6人公告
2014-11-05 18:46:51   地区:河南   浏览:0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规定,经批准,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河南省政府外侨办”)面向社会为所属事业单位河南省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河南省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简介

河南省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系2012年经省编办批准成立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为河南省政府外侨办二级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我省因公出国(境)团组的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向外交部、国务院港澳办及外国驻华使领馆呈送申办外国签证、港澳通行证的签注工作;负责因公电子护照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因公电子护照的制作、颁发、收缴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河南省人社厅”)审核备案,由河南省政府外侨办组织实施。河南省政府外侨办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其他办领导为副组长,人事、综合、纪检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河南省政府外侨办党组直接领导下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河南省政府外侨办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人员6名,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2.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专业、招聘人员年龄和其他条件详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所学专业、学历符合应聘职位的要求。

5.具备应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在河南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政府外侨办网站(http://www.hnfo.gov.cn)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 2014 年11月5日至11月18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6日至1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河南省政府外侨办人事处505房间(郑州市金水路15号)。

3.报名与资格审查要求:

(1)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现场提供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同时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此表一式两份,由报考者在河南省人社厅网站、河南省政府外侨办网站上下载填写打印)、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照片背面须写上报考者姓名,其中2张分别贴在报名表上)。报考管理岗位英语专业的,还须提供本单位开具的签证工作证明。报考人员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而且是所学专业的相关岗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

4.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登陆河南省政府外侨办网站查阅准考证发放时间与地点。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英语岗位须加考英语笔试。在河南省人社厅指导下,由河南省政府外侨办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