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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招考引航员公告
2014-10-30 18:19:16   地区:广东   浏览:0

为补充工作人员,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深圳市事业单位2014年度人才紧缺岗位和特殊岗位目录的通知》(深人社发〔2013〕30号)有关规定,我委决定公开招考6名引航员,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开招考引航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报考年龄

(1)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50岁以下(即1963年10月28日之后出生)。

4.其他要求

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4年10月28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岗位规定的证书,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12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请报名者登录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www.sztb.gov.cn)下载《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按《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到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大楼907室报名。

2.时间:报名时间为11月3日(星期一)-11月4日(星期二)。(联系电话:0755-83165237)。

(二)资格审查

1.须提交材料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根据我委发布的《职位表》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二级引航员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高于二级的均视为符合条件);

(5)原工作单位开具的独立引航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一)方式

引航实操。

(二)时间、地点

视天气、船期及报名人数等实际情况确定,实操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笔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www.sztb.gov.cn)公布。

四、笔试

(一)考试内容

制定引航方案

(二)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