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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佛山市青少年文化宫招聘8人公告
2014-10-27 23:03:52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舞蹈(中国舞)教师1名,乐队指挥专业教师(民乐方向)1名,表演艺术编导专业教师1名,音乐制作专业教师1名,科技教师1名,书法专业教师1名,科技创新体验馆管理员1名,体育舞蹈教师1名。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舞蹈(中国舞)教师1名,从事青少年儿童舞蹈教学、编导和舞蹈中心管理工作。要求为舞蹈编导专业毕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持教师资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之日),从事青少年儿童舞蹈教学工作1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舞蹈专业素质,有较强的青少年儿童舞蹈教学能力和少儿舞蹈编导能力,并具创新意识,能策划、编导、组织艺术类演出、活动。

2.乐队指挥专业教师(民乐方向)1名,从事青少年儿童民族乐器的教学和民乐队的组建、训练工作。要求为音乐表演专业毕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持教师资格证,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之日),从事青少年儿童民乐教学工作1年以上,具有良好的民族乐器演奏专业素质,掌握一件以上民族乐器的演奏技巧,具有较强的青少年儿童民族乐器的教学能力和民乐队的组织、排练、指挥能力,并具创新意识,能策划、编导、组织民乐艺术类演出、活动。

3.表演艺术编导专业教师1名,从事青少年儿童舞台剧、话剧、音乐剧、专题晚会的编导工作。要求为广播电视编导或表演(音乐剧)专业毕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持教师资格证,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之日),从事青少年儿童舞台剧、话剧、音乐剧、专题晚会的编导工作1年以上,具有良好的青少年儿童舞台剧、话剧、音乐剧、专题晚会的编导专业素质,具有创新意识,能策划、组织艺术类演出活动。

4.音乐制作专业教师1名,从事音乐创作、后期音乐制作、录音棚及艺术剧场的灯光音响管理工作。要求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毕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持教师资格证,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之日),从事音乐制作或音乐表演工作1年以上,掌握一件电子键盘乐器(如电子琴、双排键等)的演奏技巧,具有较强的青少年儿童电子乐器的教学能力和电声乐队的组织排练能力,能全面管理艺术剧场,能策划、编导、组织艺术类演出活动。

5.科技教师1名,要求为物理学或科学教育或电子信息工程或软件工程专业毕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持教师资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之日),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教学经验,有青少年无线电测向及电子工程类竞赛教学经验,或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教学经验。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课程研发能力。

6.书法专业教师1名,从事青少年儿童书法教学和书法社团活动相关工作。要求为书法学或美术学专业毕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持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之日),从事青少年儿童书法教学工作1年以上,具有良好的书法专业素质,掌握多种书法字体的书写,具有较强的青少年儿童书法教学能力和书法社团活动的组织策划能力,有责任心、耐心、爱心和创新能力。

7.科技创新体验馆管理员1名,要求为物理学或市场营销或商务策划管理专业毕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持教师资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之日),从事相关专业工作4年以上,有专业的活动策划能力,曾成功策划并组织800人的活动5次以上,有一定的市场营销能力和团队的管理融合能力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亲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