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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嫩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15人公告
2014-10-23 18:28:18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为强化城市管理,优化人居环境,提升我县城市品位,充实我县市政管理队伍,经县政府同意,嫩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 15 人,其中:

(1)大中专毕业生 7 人,男;

(2)退伍军人 8 人,男,高中以上学历。

二、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在职及非在职大中专毕业生或退伍军人。

四、招聘条件

报名者除具备招聘计划中要求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二)具有嫩江县户籍或嫩江县生源,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被招聘人员服从招聘单位统一安排;

(四)身高在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同版照片三张;已就业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请填写《嫩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一)。报名表请登陆嫩江县人社局网站专区下载。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

2、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0 日15时整截止。

3、报名地点:嫩江县人社局办公楼(5楼504室)。

4、联系人:顾凌、刘辉。

5、联系电话:7612008

6、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200分,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地点在嫩江县。

1、笔试。笔试试卷成绩100分,考试主要内容为语文、时事政治、法律常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具体地址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合成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总成绩可在嫩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项目外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由考生承担。

(四)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核,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照招聘计划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一周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首次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

六、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嫩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工作需要可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