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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广东佛山顺德区龙江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招考聘员公告
2014-09-22 17:25:23   地区:广东   浏览:0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龙江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聘员35名,其中镇机关招录12名(职位类别为A),社区(村)行政服务站招录17名(职位类别为B),单列设置条件招录6名(职位类别为C),根据《龙江镇机关聘员考试录用实施办法》,结合本次招考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考察等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聘员义务;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人员(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大专以上学历),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应的资格证书;

(五)年龄35周岁或以下(1978年10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

(六)满足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考职位类别A和B,均实行按综合成绩排名录取,按成绩和志愿优先分配职位。每位报考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志愿职位。按志愿分配额满但服从职位调配的,由招录单位统筹调配职位并予以录取;按志愿分配额满且填写不服从职位调配的,将取消录用资格,招录单位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本次招考职位类别C按职位成绩单列排名录取。

(三)属退伍军人的,笔试成绩加5分,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再加3分。

四、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22日(星期一)至2014年9月26日(星期五)的上班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一楼大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3.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进行资格审查,若报名资料不齐全的,应在报名期间内补齐相关资料,否则不能进行报名。

报考需提交的资料: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含户主本页)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5张。

⑤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退伍军人证、职业资格从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在资格审查后退回给本人,复印件和照片恕不退回。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其考试成绩作废。

 

(二)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招考单位将统一通知各位考生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由于面试仍需用准考证,因此,笔试后请勿丢失准考证。

(三)笔试

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并依准考证所列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的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及写作,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招考单位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再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对象确定后,在龙江镇政务网予以公布。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进行总体评价。面试对象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考生放弃面试,招录单位可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社会企业用工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